三立新聞/台北-台中綜合報導
婦人在地下道不幸喪命,到底誰該負責?昨天(15日)晚間7點32分,台中大甲區公所就已經發現淹水30公分,卻在13分鐘後才通報警方到場拉封鎖線,通報慢半拍讓婦人的車早在地下道動彈不得。水淹15公分時,應該啟動告知駕駛不要前進的跑馬燈,警示燈卻疑似沒有亮,台中市長胡志強說要改善,家人卻心碎要他別再作秀。
監視器畫面拍下小客車進入地下道前的最後影像,當時婦人的報案錄音檔也曝光,聽的出來婦人語氣十分焦急。
陳婦:「我在地下道進水了,沒有辦法動,我要怎麼辦?」
警方:「地下道?」
陳婦:「大甲地下道,整個淹水,車子卡在這裡面!」
警方:「車子卡在裡面喔?」
陳婦:「對!」
警方:「你人可以出來嗎?先跑出來?」
陳婦:「沒辦法啊!整個淹進來了!」
7點43分,轎車駛入地下道後卡住。
7點47分,陳姓婦人報警求救。
7點56分,消防車抵達。
8點15分,警方拉起封鎖線。
8點20分,警消破窗,先把2個小孩救出。
8點34分,出動拖車,媽媽才脫困。
不過,早在晚間7點32分,大甲區公所就發現淹水30公分,卻延遲到45分才通報,動作明顯慢半拍。根據警示系統,淹水15公分就會啟動連線跑馬燈,但是大雨滂沱根本很難看到。
搶救母子出現要命疏失,公所太晚通報、警方太晚拉封鎖線、警示燈太高又太小,造成這起不幸悲劇。今天(16日)下午,檢察官陪同家屬重回現場勘驗,台中市長承諾改善。
台中市長胡志強表示:「審慎的研究能不能加強設個柵欄,只要你水到一定的高度,柵欄就落下來。」不過家屬卻不領情,婦人母親痛批:「已經淹水很多遍,政府都只會選舉,說要做什麼做什麼,其實都沒有嘛。」
地下道大淹水,早就不是第一次。遲遲不改進的代價,就是一條人命的消逝,相關單位別光說不練,做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