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位25歲王姓男子與女友交往後,因個性不合鬧分手,男子試圖挽回,對方卻不領情,他便傳訊息恐嚇「我得不到的東西也不會留給別人」,更將偷拍的女友裸照散播到公司群組,事後鬧上法院還辯稱「是對方前前男友幹的!」
▲(圖/路透社/達志影像)
王姓男子前年11月與女友利用LINE談分手,男子越想越不甘心,連續傳訊息威脅女友:「給妳兩條路,一跟我走、二我毀了妳」、「我得不到的東西也不會留給別人!」之後更盜用對方LINE帳號,在公司群組貼出8張裸照以及自慰影片,影像皆未經過女方同意拍攝,女方憤而向警方報案。
男子事後辯稱,整起事件與他無關,試圖推卸責任,女方打臉表示,裸照是兩人之前視訊網愛的過程,「很確定只有王男才有那些照片」。法官比對裸照確認為同一張照片,且根據兩人LINE對話紀錄,判定應是王姓男子所為,依恐嚇、妨害風化等罪,各判刑2個月及4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刑期5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