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19歲的王姓高職生於2016年3月間,透過交友軟體「BEETALK」認識一名15歲國中少女,他要求對方傳裸照給他,少女不疑有他傳送3張自拍照後,王男竟改口威脅少女,要跟他發生性行為才肯將照片刪除,此舉讓少女嚇到報警處理。
▲圖/攝影者Morning theft, flickr CC License
王姓於去年3月間,透過交往軟體認識15歲的國中少女後,雙方互加LINE好友,7月21日晚間,王男傳訊要求少女傳送裸照,對方答應後,便傳了3張露胸、全身及手摸下體的裸照給他。沒想到,王男取得裸照後,竟威脅受害女跟他到旅館嘿咻,並傳「那你要跟我做愛嗎?」、「做完我就刪照片」、「那你要含到射啊」、「吹完我會刪給你看」等語。
少女見狀後嚇得報警處理,王男被警方查獲後,在應訊時刪掉少女裸照,並在事後跟少女父親達成賠償和解。對此,新北地院今(2)日依《兒少條例》判王男1年1月徒刑,恐嚇部分則4月,可12萬元易科罰金,緩刑2年,另須向公庫繳交10萬元;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