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一名自稱「龍王」的35歲神棍蘇建華,前年被媒體踢爆指其借鬼神之說詐財騙色,有十幾名女子受害。高院去年判蘇建華有期徒刑19年6月,蘇建華31歲的妻子判刑13年6月,最高法院支持二審見解,今(29)日將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檢方指控,蘇男稱曾遭龍王附身能為人改運消災,與妻向問事信徒敲詐,2人騙13名女信徒、1名男信徒遭鬼纏身,須按月繳款供奉才能解厄,總共騙得318萬元,其中有5女更簽下873億多元票本以示忠誠。
除了詐財,蘇男還要女信徒全裸讓他畫符消災,謊稱透過撫摸女子胸部、下體,並在身體各處畫符即可遏止鬼魅入侵,共猥褻126次。蘇男甚至要求「龍女」與龍王訂下婚約、作龍恆法事(性行為)、吞精、口交等,以便消除重大災難,性侵女信眾達109次。蘇男為防止女子懷孕,要求她們吃避孕藥、結紮,並將性事過程錄下以防被告,但終因惡行被踢爆,一審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重判蘇男27年6月、擔任「龍助理」的3蘇妻許雅筑則判入獄22年;高院認為,2夫妻利用宗教信仰騙財騙色,與一般強制性交、詐欺案有別,酌減刑度後改判蘇男19年6月、許女13年6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淫龍王夫妻因假借鬼神之說,對多名女信徒詐財騙色,最高法院將2人判刑定讞。(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