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論文案處分結果出爐,科技部和教育部今(30)日公布審議結果,共計 8人違反學術倫理;台大校長楊泮池雖未涉造假情事,但作為列名作者的相應責任部分,由台大依榮辱與共原則檢討。
科技部及教育部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台大學術倫理案審議結果,共計有 8人論文審議認定為造假,其中台大生命科學院教授郭明良處分停權10年,楊泮池則無違反學術倫理情事。
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教育部經審議決定,就違反學術倫理的相關作者責任歸屬區分為3類,包括、「重要作者兼學術行政主管督導不周責任」及「其他共同責任檢討」。
其中,楊泮池雖未涉實際造假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但其作為列名作者的相應責任部分,則由台大考量列名作者榮辱與共原則,予以檢討。
另外,楊泮池以合作者角色參與Cancer Cell(2006)論文有一段時間,仍未能發現論文中偽造數據的操縱及呈現結果;其擔任第二作者並於2008年期刊2度勘誤時任台大醫學院院長,仍未警覺調查並採取積極作為,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責。
由於楊泮池已於3月18日正式向台大校務會議請求「不續任」。
李彥儀表示,台大已於3月23日發函給教育部,內容指出「楊泮池強烈表達在今年6月任期滿之後不再續任,將依相關規定辦理校長遴選事宜」,這部分作業將由台大啟動校長遴選相關工作。
▲台大校長楊泮池(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