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表示,台大校長楊泮池在論文案中有「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楊泮池今天首度提出書面說明,並對學術倫理案影響台大和台灣學術界感到抱歉。
▲圖/中央社
科技部和教育部日前公布台大學術倫理案審議結果,認為台大校長楊泮池未違反學術倫理,但教育部認為楊泮池身為合作者之一,在論文大量勘誤的異常下,仍未有所察覺;擔任第二作者並於2008年期刊2度勘誤時任醫學院長,未警覺調查並採積極作為,「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楊泮池今天透過台大校方針對2006年論文後續勘誤事件進行說明,楊泮池表示,他是數篇接受調查論文的共同作者,一直避免對此案的實質問題發言,現在調查既已結束,基於真相的還原,應該向社會大眾有所報告。
關於Cancer Cell (2006)論文,楊泮池表示,他是提供自己實驗室對本土肺癌的研究成果與發展出來的研究模式,和郭明良的實驗室合作研究,他從1990年代到2000年代進行國人肺癌研究,先後培養國人肺癌細胞株系列,建立肺癌細胞侵襲轉移研究模式,達成肺癌研究的突破;2001年陸續發表研究成果後,有許多癌症藥物和療法的生醫領域研究者來信,請求提供肺癌細胞株和基因圖譜、轉移機制等資料,供各種療法測試,他本著推廣學術、治療疾病的初心,都盡量協助同行,與同行合作,其中包含郭明良團隊。
經概略搜尋,楊泮池指出,從2000年到現在,非他的實驗室但使用他的研究模式與技術平台發表論文共329篇,其中只有20篇因為他的科學貢獻度較高,被列為共同作者,Cancer Cell (2006)論文就是這個背景下的一個產物。
這篇論文有兩次勘誤,楊泮池表示,2007年是文字錯誤的勘誤,2008年的第二次勘誤,記憶所及,是在勘誤被期刊接受後,才接到通訊作者郭明良的通知,當時他也發現勘誤之處很多,於是詢問原因何在,郭明良表示,是因負責實驗操作的蘇振良博士(第一作者)做事不嚴謹,他和蘇振良的博士後指導老師洪明奇已嚴詞告誡。
當時沒有繼續追查的原因有兩個,楊泮池表示,首先,第一作者蘇振良在2005年離開台大赴美國德州大學擔任博士後研究員,2008年勘誤時,蘇振良已離開台大3年,而他是在2007年才開始擔任醫學院院長;其次,2008年勘誤是通訊作者郭明良主動向期刊提出,期刊也接受勘誤,他當時以為這只是跟第一作者蘇振良有關的單一事件,覺得要給年輕人改進機會,而且郭明良和洪明奇都已嚴加告誡。
楊泮池表示,這次學術倫理案對台大和台灣學術界都有重大影響,他深感抱歉,現在台大已開始努力改善學術倫理處理機制,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也希望跨實驗室、跨領域、跨學科的研究能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