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食藥署低溫即食食品稽查專案,不合格產品「果五瑿城隍店-翠玉青茶」。(圖/食藥署提供)
八方雲集出包!衛福部食藥署今(11)日公布「113年低溫即食食品稽查專案執行結果」,查核177家業者180件自製低溫或冷藏保存之即食食品,有2件不符合食品微生物標準、都位於新竹市,分別為八方雲集新竹五福店的「寒天真傳紅茶」與果五鑿城隍店的「翠玉清茶」,各被新竹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開罰3萬元。
民眾夏天時飲食習慣偏好清爽菜餚,涼拌小菜、沙拉等餐點成為餐桌上熱門選擇,但此類食品易因溫度控管不當導致產品變質進而滋生細菌。為維護民眾食品安全,食藥署日前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於113年7月1日至8月31日執行「113年低溫即食食品稽查專案」,本次稽查重點包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業者登錄、食品標示、產品責任保險等,並抽驗業者自製低溫或冷藏保存之即食食品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鄭維智表示,本專案共計查核177家供應即食食品之餐飲業者,查核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初查有部分業者未能提具食品從業人員體檢證明文件及作業場所不潔等缺失,經限期改正,複查均符合規定。抽驗180件業者自製低溫或冷藏保存之即食食品,結果2件未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轄管衛生局皆已依法處辦。
2件不合格標準業者與品名為:八方雲集新竹五福店(旭昇小吃店)的「寒天真傳紅茶」,複抽驗檢出腸桿菌科15 CFU/mL不符規定(標準為10 CFU/mL),新竹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第17條,依同法第48條裁處3萬元;果五鑿城隍店(森淼想喝茶飲)的「翠玉清茶」,複抽驗檢出腸桿菌科35 CFU/mL不符規定(標準為10 CFU/mL),也被新竹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第17條,依同法第48條裁處3萬元。
▲低溫即食食品稽查專案不合格產品清單。(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呼籲,餐飲業者應確保製售之餐點及環境衛生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相關規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業者販賣之食品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違反者依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