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子前年參加網聚時,在KTV包廂內,對一名穿著火辣的女子毛手毛腳,女子試圖抵抗反遭男子出手攻擊,還差點被抓去撞吧檯,幸好在場有網友出面阻止,帶女子離開現場,但男子仍不忘飆罵髒話,辱罵女子是「破麻仔(臺語)」。台北地院審酌男子犯後未見悔意,也未達成和解,日前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0月,又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40日。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男於2015年5月31日下午3時許,在錢櫃KTV的包廂內,參加BEE TALK網聚活動時,對在場一名穿著火辣的女子小咪(化名)毛手毛腳。蔡男先出手從小咪的背部順勢向下摟住腰將對方摟進懷中,反遭小咪大聲制止,其他在場友人見狀隨即將2人分開,但蔡男不顧小咪抗拒持續摸臀襲胸,竟引爆拉扯衝突。
蔡男先出手毆打小咪的頭後,再抓住對方的頭髮往吧檯的大理石桌面撞,幸好當時在場另一名男子及時阻擋,小咪才沒撞上吧檯。隨後,小咪在女性友人的護送下躲進包廂內廁所,但蔡男卻在外面砸酒瓶並咒罵三字經,甚至以「破麻仔(臺語)」辱罵小咪,直到小咪離開,蔡男仍繼續怒飆「她今天穿這樣,又這樣喝,又這樣玩,就是出來賺的,準備要讓人家玩的啊!我摸兩下是會死嗎?」,最後遭小咪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