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中山區一名蘇姓超商店員,覬覦隔壁租屋的女室友小芬(化名)姿色,去年11月間偷偷潛入房間,不顧對方反抗指侵得逞,並掐頸威脅不從的話「我就殺了妳」。法院一審判蘇男有期徒刑9年。
▲示意圖(圖/攝影者Indi Samarajiva, flickr CC License)
判決書指出,蘇男去年11月間,將悠遊卡插入門縫,開啟小芬房門並潛入房內,看到她躺在床上睡覺,直接以身體壓制後強吻,並脫下女方內衣褲,以手指強制性交得逞。小芬驚醒後大聲呼救,對面房客前來關心時,蘇男竟摀住被害者的嘴,回覆稱「情侶吵架」,之後更用拳頭毆打其臉部,掐頸威脅「妳不要這樣,不然我就殺了妳。」
事後,蘇男仍到超商上班,並拿走店內17萬現金,躲藏於新北市各處旅館內,直至11日晚間被警方逮捕,身上僅剩3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經一審後認定,蘇男觸犯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決有期徒刑8年6個月;另外,竊取超商營收方面,判決業務侵占罪9個月,總共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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