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男子王濤(化名)2014年上午尖峰時刻乘坐北京地鐵被擠到癱瘓。王濤認為,北京地鐵公司未盡到保障義務,一狀告上法院,獲賠人民幣26餘萬元(新台幣約116萬元)。
▲陸地鐵尖峰時期人潮眾多。(示意圖/翻攝自CCTV)
法制晚報報導,55歲的王濤2014年在北京地鐵5號線天通苑北站乘車,當時乘客較多、月台擁擠,在車門打開瞬間,後排乘客快速衝上前,瞬間將站在前排的王濤擠進車廂,王濤立刻飛撞到對側車門並昏迷。
經診斷,王濤脊髓震盪損傷、四肢癱瘓,被醫院評為4級傷殘。王濤認為,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的營運及管理有過失,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傷殘費並給付受傷期間的工資等共計190萬餘元。
北京地鐵公司與負責營運天通苑北站的北京地鐵運營一分公司辯稱,服務無瑕疵,車輛也未故障,王濤明知尖峰時刻乘客多,為爭搶座位被排在身後的乘客推擠才發生意外。此外,王濤病歷也顯示,他患有多年頸椎病。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指出,王濤在乘車過程被推擠致殘,本身沒有錯,地鐵營運和管理方在尖峰時刻應採取特別的安全保障措施。法院最終判決,北京地鐵公司、運營一分公司應賠26萬餘元,駁回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