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峻棟、沈明志、邱瑞揚/台中報導
台中有民眾花11萬5千元,購買1部2006年出廠的藍色轎車,交車後19天收到超速罰單,比對違規日期,竟然是在交車前1天違規,甚至取締照片拍下的違規車輛不是交易過戶的藍色轎車而是黑色休旅車!車主詢問二手車行,業者坦承是為了節省牌照稅才會移用車牌,儘管雙方達成和解,不過依法來看車行已經觸法,而且這張罰單也不能成立。
記者張峻棟:「這台藍色二手車準備出售,不過在辦理交車過戶之前,它的車牌被乾坤大挪移,一度移到了這一台已經辦理停駛的黑色休旅車上,而且還開上路。」
黑色休旅車開在台中向上路五段,下坡車速74公里,開太快明顯超過了限速60公里,這下被測速桿拍下違規情節祭出罰單,車主挨罰卻大喊超速的「不是我」。
▲▼車主購買藍色轎車,卻收到黑色休旅車的罰單。
因為車牌原本掛在這台藍色轎車上,交車前二手車行「暫時」挪用車牌,結果違規被抓包,挨罰的卻是新車主。
二手車行業者陳先生:「在事後她有跟我們談,我們是有請她把違規單拿出來,然後馬上去繳清。」
停駛車冒險偷掛車牌上路,原因就在於原本出售的二手車,牌照稅加燃料稅1年就要8640元,把車牌借來掛在這台已經申報停駛、暫時不必繳稅的黑色休旅車上,原本稅金17440元,兩相折抵可以節稅8800塊錢。
二手車行業者陳先生:「一般車行大概有50台左右的話,你就要花80幾萬(稅金),那個很嚇人,那所以說一般車行都是以停駛,停駛來做處理。」
二手車行將A車車牌挪到B車車上使用,這樣挪用車牌的情節,最重可以開罰10800元。
▲辦理停駛節稅再挪用他車車牌上路。
中市交警大隊執法組警務員沈志龍:「舉發有疏失,所以我們這個紅單的部分函請裁罰機關予以免罰。」
依照規定1張車牌只能給1台車使用,車牌原本是藍色轎車的,卻被挪用掛在黑色休旅車車頭車尾,這個在二手車界管理車輛不能說的秘密,因為一張超速罰單被搬上檯面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