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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迫病患簽本票 北榮喊冤:醫院有催收義務

台北榮總醫院遭質疑要求民眾簽本票付費,北榮今天(14日)喊冤,醫療處置和收費都有向民眾清楚說明,且醫院合法有催收義務,該民眾簽署本票時也沒有表達異議。

1名婦人指控,日前因車禍送往台北榮民總醫院急救,出院時繳不出近新台幣6萬元醫療費,女兒被逼簽本票,今天在台北市議員童仲彥陪同下,出面質疑榮總。

北榮今天表示,這名53歲女士,3月6日凌晨騎車回家在承德路被轎車撞飛,緊急送北榮急診室,當日入院,中午前完成手術,隔日順利辦理出院,恢復良好;病人本身對醫療處置相當感謝。

根據北榮說法,病人及家屬當時表示,車禍對方有強制責任險,可以理賠,所以選擇自費較牢固的醫材,需自費5.8萬餘元。出院時,病人表示經濟困難,且保險給付的部分還沒下來,需先欠款,當下即由北榮社工室輔導員協助,同意依規定簽妥本票,日後還款,順利辦理出院。

北榮為公立醫院,依法對於欠繳的醫療費用有催收的義務,且接受上級機關及審監單位的查核。北榮表示,如果未按規定辦理,即屬瀆職、怠忽職守,當時有清楚告知患者醫療費用及簽證明文件的必要,患者也未表達不願。

北榮表示,長期協助弱勢或低收入民眾申請補助,若為經濟有困難且符合低收入資格的弱勢族群,會主動協助病人或家屬申請醫療費用減免或是尋求社會善款或惠眾基金協助,每年均有超過2000人次得到適時的經濟協助,金額高達2000多萬元,對於真正的弱勢族群都有完善的照顧。

至於北榮表示,要求未能負擔費用的民眾簽署切結或本票,不是北榮獨有行為,其他醫院也有執行。外界可能對「本票」有所誤解,認為是「討債」,但絕無惡意,只是財務申報必須的過程。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根據現行醫療衛生相關法規,醫院要求患者簽署證明沒有觸法疑慮。如果民眾真的有財務壓力,應尋求社會資源協助,醫院也都有社工室可以幫忙。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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