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現代人離婚原因百百種,一對夫妻結褵18年,最後卻因「韓劇」走上法院。妻子不滿丈夫多年羞辱,還多次傳簡訊給妻子娘家人,抱怨她愛看韓劇、帶壞女兒,直接訴請離婚。法官認為,丈夫太大男人主義,未顧及女方感受,一、二審都判准離婚,此案仍可上訴。
▲丈夫不滿妻子愛看韓劇。(圖/翻攝自韓網)
根據《聯合報》報導,李姓男子時常為了女兒教養問題和妻發生爭執,還不時在女方家人面前羞辱她,甚至曾在中秋烤肉時,公開對妻說「不要坐在那裏像隻可憐的狗」,讓李妻娘家人都很錯愕。
李男還多次在半夜傳簡訊給妻子家人,抱怨妻愛看韓劇連帶女兒也受影響,更直接傳訊息給岳父稱:「媽媽帶頭小孩跟著看韓劇,這就是你們的家教。」岳父則回覆,看韓劇不是問題,女兒的情緒也沒有問題,勸李男有睡眠問題直接找醫生。
李妻不堪丈夫羞辱訴請離婚,法官認為,李男總要妻子配合、順從,還要妻子家人一起勸妻服從他,從來沒有體恤妻子的想法和需求,兩人已無法好好溝通,婚姻也沒有解救方法,一、二審都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