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受到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的影響,近日許多防衛用品都宣告缺貨。除了搶購防狼噴霧器外,更有人購買電擊棒或警用甩棍以做防身之用。其實,電擊棒與甩棍都屬於警械用品,一般民眾不得任意持有,即便是保全、社區守望相助隊等組織欲購買,都需要有警方核發的執照,否則將會觸法。
根據《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規定,警棍、電氣警棍 (棒) 、電擊器僅能售予僱 (任) 用警衛、保全人員、巡守人員或依法執行稽查公務人員之機關、機構、學校、公司、行號、工廠、民間守望相助等組織,購買前更必須警察局申請許可,而經營金銀珠寶業者未僱用警衛者,其負責人也可以依項規定申請購置。
而市售伸縮式鋼(鐵)質甩棍、電擊器也都屬於警械範疇,依照規定,一般民眾不得訂製、售賣或持有,違者器械將由警察機關沒收,行為人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整理:實習編輯繆宗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