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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作劇訂餐點真的要不得!桃園一名楊姓女子向飲料店訂了56杯飲料,指明要送到「大湳國中」,但店家外送才發現「大湳國中」是虛構的,氣得報警。這才了解原來楊女是飲料店前員工,為了報復才這麼做,不過法官仍判楊女無罪,因為楊女定餐時曾說這一句話。
▲楊女訂了多杯飲料,但卻惡作劇不去拿。(示意圖)
楊女為了報復,打電話到飲料店訂了56杯飲料,要求店家隔天外送到「大湳國中」,還留下另一支電話號碼做聯絡,但隔天店家卻找不到人,「大湳國中」也根本不存在,只好將56杯飲料全數分送給鄰居,白白損失3304元,事後氣到報警。
警方循線找到楊女,但楊女辯稱不是報復,只是單純想惡作劇,而且訂單當下有強調「隔天會再來電確認訂單,若沒有來電就當訂單作廢」。檢察官調查確定楊女真的有向店家「叮嚀」過,因此最後不起訴處分,但楊女還是主動賠償5000元;只是雖然不起訴,但法界人士認為此舉動仍不恰當,恐有詐欺未遂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