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統計105年化粧品違規廣告處分案件,前10大違規排行榜,總計裁罰新台幣1,381萬元,其中罰鍰累計超出百萬元的業者有6家,依序為台灣萊雅股份有限公司(267萬元)、美商雅詩蘭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263萬元)、愛茉莉太平洋股份有限公司(151萬元)、佳緯貿易有限公司(144萬元)、香港商法華香水化粧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17萬元)及真愛無瑕有限公司(106萬元)等。
▲台北市衛生局食藥處處長王明理。(圖/資料庫/記者楊晴雯攝)
北市衛生局指出,105年度化粧品違規廣告罰鍰累計前10名業者,第一名是台灣萊雅股份有限公司的蘭蔻絕對完美系列等、VICHY薇姿系列、理膚寶水系列、蘭蔻超緊顏5D抗皺系列等;第二名為美商雅詩蘭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雅詩蘭黛特潤超導系列等產品。
再來是愛茉莉太平洋股份有限公司的雪花秀滋陰生人蔘霜等、佳緯貿易有限公司的法國MUJER藏紅花植萃一夜奇蹟膠囊霜等、香港商法華香水化粧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迪奧雪晶靈光感柔膚萃等、真愛無瑕有限公司的Jumelle皺效賦活眼霜等、聖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涵沛日本原裝冷凍速燃魔力塑II等、塞席爾商美之本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京城之霜-激光密集美白安瓶等、勇昌貿易有限公司的德國TITANIA美足專家搶救醜腳組等、英屬開曼群島商香奈兒精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奢華精質重生乳霜等。
北市衛生局進一步分析,105年化粧品違規廣告的媒體類型以網路廣告182件(34.4%)最多,雜誌171件(32.3%)居第2,其次為電視100件(18.9%)及報紙37件(7.0%),顯見網路媒體的興起,造就多元廣告環境和便利性。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王明理說,違規廣告詞句像是「..急速修護受損細胞..…活化細胞...基因修護......DNA修護再生...強化免疫力…再生肌膚…終止皮膚老化、回春、減齡…」等效果,都已超出化粧品廣告可以宣稱的範圍。
王明理提醒,消費者觀看化粧品廣告前,務必停看聽,追求美麗年輕的同時,別讓誇張的廣告亂了自己的理智,民眾可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化粧品得宣稱詞句例示及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原則(網址: http://www.fda.gov.tw/),聰明學會辨認及拒絕化粧品不實廣告,避免傷荷包。
北市衛生局於去年10月21日曾邀集化粧品廣告違規罰鍰累計較高的業者開會,與會者包括台灣萊雅股份有限公司、美商雅詩蘭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香港商法華香水化粧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真愛無瑕有限公司及英屬開曼群島商香奈兒精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等,會中輔導業者相關法規並討論未來修法後之因應作為,該等業者會後提交「自主管理計畫書」,說明公司內部自我審查機制,以減少違規發生。惟經比對,上述業者仍有名列105年違規排行榜,故依會議決議予以公告。
▲台北市衛生局105年度化粧品違規廣告罰鍰累計前10名業者。(資料來源:台北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