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基隆報導
新北市1名獸父,竟然把女兒當成性玩具?這名獸父離婚後與小六女兒同住,前年暑假期間,父親跟女兒說:「我房間有冷氣,來跟爸爸睡!」女兒不疑有他;沒想到當天半夜,父親竟然伸出狼爪,脫下女兒內衣,用舌頭舔乳10分鐘,事後女兒LINE向母親求救報警。日前民事判決出爐,判獸父精神賠償40萬元,仍可上訴。
▲獸父揉胸辯稱叫小六女起床上課,遭判刑2年6個月。
判決書指出,這名誇張的獸父除了凌晨對女兒舔乳猥褻之外,每天早上叫女兒起床上學的招式也很讓人不恥,竟然用手掐捏女兒胸部說:「起床囉~要去上學了!」女兒覺得不舒服回嗆說:「不要這樣啦!」獸父厚顏回說:「給爸爸捏一下又不會怎樣!」這樣捏胸的次數高達45次,最後女兒忍無可忍,用LINE向媽媽求救,媽媽認為事態嚴重,要求女兒跟老師講,校方趕緊報警,揭發父親獸行。
獸父遭起訴在審理期間向法官供稱:「沒跟女兒一起睡覺呀,叫女兒起床,也是從窗外叫她,沒進她房間。」對於用舌頭舔女兒胸部以及揉胸叫起床的指控全盤否認。但女童家屬向法官指出,女童曾經說:「爸爸舔完胸部後,都會用毛巾擦乾淨,不會留下痕跡,告也告不成」等話,加上女童通過測謊,讓法官痛批說,「身為人父罔顧人倫,逞色欲,造成女兒心智發展、人格養成等負面印記」。獸父須賠女兒40萬元精神撫慰金,仍可上訴。刑事部分,去年依法院依與未滿14歲少女猥褻5罪,另對兒童性騷擾共45罪,判獸父應執行2年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