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於參選議長時被控涉招待議員綁樁賄選案,一審周典論獲判無罪,但9名議員被判4至5年不等徒刑。高雄高分院今(28)日宣判,周典論無罪,9名議員判3年2個月至4年。
▲(圖左)屏東縣議長賄選案,周典論二審獲判無罪。(圖/翻攝自周典論臉書)
屏東檢方調查,周典論於民國103年當選議員後,有意爭取議長職位,並和議員王志豐搭配參選正、副議長,但因與另組對手競爭激烈,涉以賄選綁樁的方式,與議員潘裕隆、王志豐及友人廖秋東謀議,由廖負責招待李冀香、顏金成、許天賜、潘政治、歸曉惠、陳昭忠、陳美瓊等到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