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智萱、許富傑/台中報導
《刑事訴訟法》新制上路,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絕對深夜訊問禁止」,也就是深夜11時後,移送法院的嫌犯得強制拘留9小時才能審訊,新法上路第一天就有法警反彈,認為不但侵犯人權,更在現行法警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徒增戒護風險;台中地院就有法警乾脆剃光頭抗議,諷刺新法簡直無法無天,控訴夜間訊問是讓法官休息,但法警不用休息嗎?將向司法院及立院陳情。
▲法警剃光頭,不滿夜間訊問被取消。
台中地院法警簡嘉達:「我們同仁自己發起連署的。」
法警也來連署抗議!台中地院法警簡嘉達:「到時候全國法警會響應。」
制服上簽滿法警大名,簡姓法警更是剃光頭抗議。台中地院法警簡嘉達:「檢察官聲押的時間拖過晚間11點,他們連要替自己說話辯白機會都沒有,然後要平白無故被留9小時。」
法警不滿的是刑訴法第93條第5項「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絕對深夜訊問禁止」新制,原本每位被告都能自行選擇要不要接受夜訊,但從昨(28)日0時新制上路後,晚間11時遭到檢方聲押的嫌犯送到法院後,都要強制休息拘禁一晚,等到隔天早上8時,法院法官才能開庭審理。
▲夜審取消後,被告得在法院強制休息拘禁一晚。
台中地院法警簡嘉達:「全國法警人力缺額高達3千人左右,以院方法警人力來講,缺額高達1千8百人,警力不足的情況下又要去負擔深夜戒護勤務。」
▲刑訴法的改革讓法警認為配套不足。
事實上,新制用意最主要是因為夜訊剝奪被告休息時間,再加上法院羈押與否是剝奪人身自由的最後一道關卡,被告陳述不能馬虎,不過被告也可能交保或當庭釋放,夜訊禁止也就代表無條件拘禁9小時,讓被告家屬在庭外也是折磨;同時,各地法院拘留室的空間有限,法警人力不足,明顯配套不完善。如今全台法警發起連署,也向司法院及立法院陳情,希望能重新提案修法,在保障被告權益和法院安全維護間取得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