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以「鬼父」自稱的林姓單親父親,拍下幼女握自己生殖器的照片到處分享,甚至炫耀「訓練女兒幫忙打」,引起社會關切,他也在2015年年底遭地院收押。近日審理終結,台中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5年10月,可上訴。
▲圖/資料照
31歲林姓男子離婚後將女兒接回撫養,但他沉迷色情網站,取日本亂倫漫畫「鬼父」為暱稱,在討論亂倫的聊天室中,分享女兒私處裸照,以及他撫摸幼女下體、女童握自己生殖器等照片,還稱自己離婚「所以才變成鬼父」,行徑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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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看不慣林男行為,轉傳給中華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王薇君報案後,警方循線找到林男和女兒,緊急安置幼女並拘提林男。林男到案後辯稱,並沒有要幼女口愛或是打手槍,是女兒不小心碰到生殖器就拍下來,其他都是在跟網友耍嘴砲、開玩笑而已,絕對沒有猥褻女兒的意思。
法官認為,林男行為偏差,罔顧人倫侵犯女兒,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5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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