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市警調集人馬,在3月底喬裝酒客到愛一路上的小吃店,準備蒐證該小吃店掛羊頭賣狗肉一事。結果警方沒有蒐證完整,連胸部都沒拍到,檢方以不起訴處分。
當時越南籍鄧姓女子陪侍,在酒酣耳熱之時,隨著音樂搔首弄姿,並慢慢脫下她的上衣,酥胸和下體完全暴露在偽裝的員警面前。警方怕她回穿,趕緊出示證件表明身分「警察!」但鄧女馬上用衣物遮蔽自己的裸體。最後鄧女和蘇姓負責人被移送法辦。
蘇姓負責人對脫衣行為表示不知情,一再強調是善良風俗純賣小吃和喝酒的店家,脫衣的鄧女坦承喝酒後太嗨才除去衣物。檢方勘驗蒐證畫面後,發現關鍵的胸部和下體都沒拍到,警方表示小姐又馬上把衣服穿回來。蒐證不足以外,案發現場是在密閉空間的包廂,鄧女也沒有和警方有肢體接觸,並不構成任何公然猥褻,檢方依不起訴處分。
▲陪酒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