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水公司公告停水卻又逕自延後,新北市府水利局副局長諶錫輝強烈質疑,中央機關朝令夕改,把停電停水公告事宜當兒戲,令人難以苟同,卻要市府背黑鍋,市府決依法開罰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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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公司原訂將於27日上午8時起,針對新北市鶯歌、樹林和新莊地區,18萬用水戶停水。今天又決定暫緩,將和台電公司協商後,擇期再辦。因此,中央事業單位遭地方政府開罰,案例不多。
市府與台水公司相關公告昨天已經發佈,今天又改變政策,且遭外界指責是新北市政府核定停水時間,引起市府水利局強烈不滿,一連發出三篇澄清新聞稿,一次比一次語氣強硬。
諶錫輝今晚表示,台電停電核准單位是行政院經濟部權責,市府尊重並配合經濟部核准台電停電時間,同意台水公司停水,卻遭到「抹黑」。
他說,「台灣電力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等中央單位,是否往後任何的停水、停電案件,都要先經過立委同意?」
諶錫輝說,中央機關沒有擔當,不斷出現髮夾彎,朝令夕改,把停電停水公告事宜當兒戲,令人難以苟同,卻要市府背黑鍋,中央完全沒有善意,破壞中央與地方的夥伴關係。
諶錫輝說,日後,強烈要求於新北市境內預告性停電、停水案,未經新北市府同意,請中央不得逕行核定;台水計畫性停水,需報請市府同意後才可停水。「中央當兒戲,地方一定罰」。
水利局強調,台水公告停水卻又未向市府提送相關資料,逕行公告延後停水,將依自來水法開罰,處台水公司新台幣6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