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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耀龍膽石斑反涉違法 碼頭工人稱:東港抓到的

記者黃佳萍、邱紹揚/高雄報導

高雄一位民眾釣到巨型龍膽石斑,大約有150公斤,幾乎和人一樣大,他還抱著魚驚喜尖叫,並把畫面PO網。但眼尖民眾卻看到旁邊有魚槍,質疑合法性,而且地點還是商港管制區。港警接獲通報,已經請男子說明,雖然他口頭辯稱魚是在屏東大鵬灣抓的,魚槍也有執照,但如果提不出證明,將以違反商港法開罰!

▲這隻巨型龍膽石斑市價上看10萬。(圖/翻攝自FACEBOOK)

龍膽石斑簡直和人一樣大,男子狂喜high po網,影片中他開心到躺在龍膽石斑身旁,手腳環抱,還不時用手拍打魚身,大喊「再一尾、再一尾!」這名穿潛水衣的男子,疑似就是打魚的人,他興奮到不停狂叫,朋友為他紀錄下這一刻。不過眼尖網友看到旁邊有魚槍,質疑合法性。

港務警察局接獲通報,發現拍攝影帶的是碼頭工人,高港警第6貨櫃中隊長洪敏洲表示:「他是可能利用工作之便,利用休息的空檔作獵魚的動作。」

▲男子真實身份為碼頭工人。

這隻龍膽石斑是在海港野生,重達150公斤,以市值計算價值上看10萬元。只是抓魚的地點,疑似在高雄南星計畫區的碼頭,屬於商港管制區,亂抓魚最高要開罰3000元;照片中還能看到男子一身潛水裝扮,疑似用魚槍打魚,由於魚槍也需要有合法執照,為了難得一見的龍膽石斑,恐怕已經觸法。

高港警第6貨櫃中隊長洪敏洲指出:「在港區內圍捕水產品是違反商港法,會裁罰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男子抓魚地點是管制區。

▲男子到案後,稱龍膽石斑在屏東東港抓到的。

雖然男子辯稱龍膽石斑是在東港抓到的,在碼頭拍照純粹是炫燿,而且使用的魚槍也有執照,港警已經請男子前來說明,並提出魚槍執照證明,如果違法打魚就得面臨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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