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掛「雙駕駛」遭開單 司機怒槓稽查員

記者何正鳳、黃智忠/高雄報導

有遊覽車載著遊客到高雄佛陀紀念館遊玩,但是因為遊覽車掛了兩個駕駛的名字,被公路稽查人員攔下來開單,司機非常不滿,錄影存證說要申訴;監理所認為,遊覽車同時列了兩位駕駛員,那如果發生事故或超速,民眾要檢舉,無法知道當時開車的人是誰。只是對遊覽車駕駛來說,在蝶戀花事件之後,有業者為了降低司機疲勞駕駛,自行實施雙駕駛制度,法條上也沒有明文規定說不能寫兩位以上的駕駛人,他們將會提出申訴。

遊覽車掛"兩駕駛名"遭開單 司機槓稽查員

▲遊覽車後方掛上雙駕駛,遭稽查人員認定違法。(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臉書)

遊覽車駕駛載著遊客到高雄的佛陀紀念館,卻被公路總局的稽查人員攔下來開單,理由是因為遊覽車的後方寫了兩位駕駛員的名字,稽查人員認為違法,高雄監理所所長東啟程表示,因為若是發生事故或是遭人申訴檢舉的話,並無法判定當時開車的人是誰。

遊覽車掛"兩駕駛名"遭開單 司機槓稽查員

▲監理所表示,掛了兩個名字的話,萬一發生事故,很難判定當時開車的人是誰。

被開單司機很不服氣,因為今年2月蝶戀花遊覽車翻車事件之後,交通部一度研擬「雙駕駛」的制度,法規雖然還沒上路,但是有些民間旅行社為了降低司機疲勞駕駛,自行開始實施,卻沒料到會被開單,被開單司機很不服氣,因為法規上並沒有規定只能寫「一名」司機,但高雄監理所所長東啟程友認為,法規也沒有說可以掛超過1個以上的名字。

遊覽車掛"兩駕駛名"遭開單 司機槓稽查員

▲公路法第19條其實並沒有明訂只能掛一個駕駛的名字。

公路稽查人員根據公路法第19條「車外尾部汽車牌照上方明顯處應標示駕駛人姓名」開罰9千塊,但在法條上其實並沒有「明文」規定不能寫兩位以上的駕駛人,所以現在遊覽車司機打算要提出申訴,要替自己爭取權益。

遊覽車掛"兩駕駛名"遭開單 司機槓稽查員

▲遊覽車駕駛不滿遭到開罰,決定要提出申訴爭取權益。(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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