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證明自己存在,背上一條通姦罪,值得嗎?台北一名蘇女與舊情人雷姓開業醫師重燃愛火,但對方卻因妻子起疑想分手,蘇女沒有其他要求,只要雷男向妻子承認她的存在,最後雷男答應並如實告訴妻子,然而偷吃事實卻激怒雷妻,蘇女也因此吃上通姦罪名。
▲蘇女只要雷男承認她存在。(示意圖)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10多年前,蘇女因看病結識雷男,兩人進而交往,後來分手後,雷男另結新歡並結婚,而2年前雷男又想起蘇女,於是透過臉書聯繫,兩人舊情復燃,背著雷妻私下交往。但雷妻很快就發現丈夫舉止異常,雷男為了保護婚姻,想在外遇事實被發現前跟蘇女分手,蘇女得知後,沒要求任何一分錢,只開出一個條件「你要告訴你老婆,讓你老婆知道有我的存在」。
雷男猶豫許久,最後還是向妻子坦承外遇,並交代他與蘇女交往且發生性關係的經過,這一切讓雷妻氣到不行,直接告兩人通姦,事後氣消又撤回對丈夫的告訴,但還是堅持告控告蘇女。不過蘇女辯稱,兩人發生性關係是10年前交往時,當時雷男尚未結婚,現在兩人只是普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