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林姓女子與謝姓男子結婚六年,但由於結婚後各種爭吵,林女離家出走,導致多年仍保持處女之身,林女不滿,還到謝男公司發黑函,嘲笑他有勃起障礙,謝男則因林女離家多年,在外重新認識紅粉知己,兩人最後走上離婚之路。
▲女子不滿結婚仍是處女,寄黑函笑丈夫性功能障礙。(示意圖/攝影者alphonde, Flickr CC License)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兩人在民國100年結婚,但結婚後就爭吵不斷,謝男不敵林女吵著買房,於是貸款買房,但之後兩人吵架情形並未改善,林女便離家出走,不理會謝男簡訊或電話。直到兩年後,林女才主動聯繫謝男,表示願意回家經營婚姻,但謝男對林女兩年來不聞不問仍感氣憤,所以寄存證信函說自己已經賣房,但林女完全不理會,自找鎖匠搬進房子,讓謝男再度寄存證信函要她期縣內搬走。
兩人感情破裂鬧上法院,林女稱謝男出軌,在外認識新女人,還牽手、共吃一碗麵,甚至進摩鐵,她抓姦也真的從謝男背包看到女性胸罩,於是要求離婚並求償60萬元。但謝男反控林女到處說他性功能有問題,還隱瞞騙婚,讓他自尊受創、精神出問題,是醫師建議他多出外走走,所以才找女性友人外出,兩人關係清白。法官認為林女與謝男分居四年,感情明顯破裂,雙方都有責任,判定離婚,但謝男不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