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性侵案無所不在!台北市一所家商的廣告設計系林姓主任對一名女學生伸出狼爪,在私人工作室多次熊抱、強吻女學生,讓女學生心理嚴重創傷,在日記寫下「難以想像的下午」、「夢魘」,直到最後忍受不住才提告,讓一切曝光,林男則被判2年2月徒刑。
▲女學生將被性騷的過程寫在日記上。(示意圖/攝影者alphonde, Flickr CC License)
林男在2013年擔任女學生的繪畫科教師,之後又為女學生的版畫比賽、報考台北藝術大學做指導,沒想到就此開啟女學生的惡夢。從2014年10月左右,林男開始邀請女學生去他位於新北市土城區的私人工作室,一開始要女學生躺臥身旁,問「我可以吻妳嗎」隨後強吻;一次又藉口幫忙按摩,要女學生趴床,讓他從後背猥褻約5分鐘;還有一次熊抱女學生,直到女學生快無法呼吸才放手;某次更要女學生躺床,林男直接趴上身強吻、襲胸,甚至企圖脫女學生褲子,女學生驚恐回「褲子快掉了」,林男還說「掉了最好」,女學生前幾次都因害怕而不敢拒絕,這次受不了做出抗拒動作,林男才放棄,但在送女學生回家時,還是做出襲胸摸大腿的行為。
多次遭林男侵犯,讓女學生心理創傷,在日記寫下「夢魘」、「無法掙扎」、「難以想像的下午」、「學不會拒絕別人,他的親吻撫摸,一次比一次更讓人厭惡」等句,後來提出女學生向法院提出告訴,也拿出林男傳給她的簡訊,內容提到「很喜愛妳,常將妳當情人對待,如果我沒有老婆,真的想娶妳」,「自古英雄過此關,吾今終知苦難擔,思緒當絕起無端,汝能告知法何方?」且林男還認女學生當乾女兒。事件曝光後,法官怒批林男不遵守師道、玷污教育,利用權勢猥褻少女,判林男2年2月徒刑,其中8個月可易科罰金24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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