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自國外攜200顆扭蛋回台,遭海關查扣引發熱議。經濟部標檢局表示,扭蛋屬於玩具,須經檢驗合格才可輸入,不過,該民眾遭查扣的扭蛋已全數檢驗合格,將會還給該位民眾。
▲(示意圖/資料照)
有媒體報導,某位民眾赴日本沖繩旅遊,回台時攜帶200顆扭蛋,但入關時卻遭海關查扣170顆。對此他深表不滿,強調自己攜帶的扭蛋總金額僅約新台幣1萬7000元,未逾2萬元的應稅門檻,且扭蛋並非管制品,為何會被海關查扣?
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表示,民眾攜帶海外商品自用,雖然金額在2萬元以下可免申報,但這指的是關稅部分,攜入商品如須經主管機關查驗,海關會秉於職責先行查扣,待主管機關查驗合格後,才會放行。
標檢局表示,民眾攜帶的扭蛋屬於玩具類商品,原則上需經過檢驗才能進口,但根據「商品免驗辦法」規定,玩具類商品,單項單次金額在1000美元以下且同規格型式數量未逾5件,或超過1000美元且數量為1件者,准予免驗,超出額度部分則須先查扣,等到檢驗通過後,就會還給持有人;但若檢驗未過,則會將其銷毀或者退運。
標檢局表示,針對這次有民眾攜帶200顆扭蛋入境,雖然先查扣了170顆,但是今天已完成檢驗,確認合格,合格證書已經發出,因此該民眾今天就能夠取回他的扭蛋,請該民眾放心。
另外,謝鈴媛表示,民眾以自用名義,攜帶大量同質商品入境,海關仍會審酌其合理性,「我們會看他是否有做商業銷售行為的可能性。」即便民眾將所有商品的包裝拆開,強調全部都是自用,海關還是會擋下來,「你一個人身上背著6個愛馬仕包,一看就覺得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