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54歲林姓男子曾因性騷擾被判6月徒刑緩刑,沒想到他又忍不住故技重施,在桃園市中壢區某游泳池撫摸17歲少女的身體,警方獲報後循線抓人,桃園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
林男在桃園市中壢區某游泳池以指導游泳的藉口為由,要求少女扶著岸邊練習憋氣,遂趁機撫摸少女的大腿內側和下體,引起少女的警覺,機警逃到更衣室向其他女性求助,並告知游泳池管理員。
沒想到林男在管理員的攔阻下逆向加速逃逸,警方獲報後逮到林男,他供稱只是指導游泳,但桃園地檢署認為,少女與管理員指證歷歷,且林男先前也用一樣的手法進行性騷擾,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他起訴,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泳池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