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大生對外表沒自信,去年盜用校內一名外表陽光的型男同學照片,上同志交友網站交友,男同學發現照片被盜後,對男大生提告妨害名譽。由於雙方達成和解,台北地檢署今(12)日對男大生做出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20歲的林姓大學生想在同志網站徵友,卻對自己外表、身材沒自信,想到學校一名男同學外型陽光、身材又好,涉嫌於2016年10月間盜用男同學的照片,上同志交友網站徵友。男同學的友人見徵友訊息,半開玩笑地向他提起:「你怎麼會在同志網站徵友」,且事情被當成八卦在校園內傳開,讓被盜用照片的男同學不堪其擾。該名男同學上網查詢後,循著徵友訊息的聯繫方式找到林男,並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林男坦承盜圖,雙方經調解後,林男願意道歉、賠償,男同學則同意撤告,檢方對林男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