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崑榆、方品文/南投報導
台中市一名女大生上週四從台中大里搭客運到南投草屯,卻目睹司機不停低頭滑平板電腦,只用眼角餘光瞄前方路況,甚至拿出智慧型手機聽音樂,女大生氣的用手機蒐證投訴,痛批司機枉顧車上乘客安全!
在時速七十公里的中投公路上,客運行進當中,司機卻將平板電腦放在儀表板上,手臂穿過方向盤,邊開車邊滑,駕駛中當起「低頭族」,只用眼角餘光瞄路況,甚至拿起智慧型手機放音樂,這樣誇張的行徑讓乘客都「心驚驚」。
台中一名女大生,半年來搭車四次,卻遇到同一位駕駛,三次都在開車時滑平板電腦,上週四,她從大里搭車要到南投草屯,趁下車時用手機蒐證投訴駕駛枉顧乘客安全。
汽車駕駛人於道路行駛時,若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類似功能的裝置,將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懲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若因此發生交通事故,更將被認定為「危險駕駛」。客運司機開車滑手機被抓包,還辯稱是在使用公路總局的動態系統查路況,不認錯還找藉口的態度,讓頂頭上司都無法接受,立刻將他的工作暫停,以記過懲處再教育,若不知悔改,不排除做更嚴重處分。(整理:實習編輯周筠羚)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