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廖姓男子結婚後,和老婆相敬如賓,兩個人分居十幾年,廖男妻子去年底準備收拾這段感情,打算訴請離婚調閱戶籍謄本時,驚見,老公名下竟然領養了一名小女孩,妻子追查下才得知,這名養女根本就是老公外遇和小三生下的孩子,怒告通姦,但小三堅稱廖男追求時騙她已離婚,她才放心交往,台北地檢署採信小三辯詞,今(13)將小三不起訴,僅依通姦罪起訴廖男。
▲廖男與辦公室女同事日久生情,再重逢生下女娃,遭正宮告通姦,小三不起訴。(圖/示意畫面)
檢方調查時,廖男供稱,自己和妻子剛結婚時,生活還算和睦,而自己努力在設計公司上班賺錢,但妻子不但不工作,還老是花錢敗家,讓他非常失望!與老婆感情不好,在公司加班時間又長,廖男和公司一名女同事日久生情,他供稱,當時兩人並未逾矩,只是有些曖昧就被妻子發現,小三便離職,遠赴國外工作。而廖男跟妻子也因為價值觀不同,最後決定分居!
而廖男一個人在外租房,多年後在台北市東區街頭巧遇昔日小三,兩個人舊情復燃,還生下一名女兒。廖男辦理領養手續,讓女兒戶籍掛到自己名下。只是正宮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謄本打算與老公離婚時,驚見名下多了一個女兒,事件才曝光。而小三也供稱,兩人交往時,廖男自稱單身,到他家去的確也沒看見任何有關正宮的物品,檢方因此認定,小三確實有可能不知道廖男已婚身分,因此以罪嫌不足不起訴小三,但依通姦罪起訴廖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