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偷東西被逮,她稱有嚴重睡眠呼吸終止症,被判無罪!高雄一名64歲鄭姓婦人去年1月到美式賣場好市多購物,試穿一件男裝外套後,沒付帳就要離開,當場被員工發現,告她竊盜。但鄭婦之後上訴拿出證明,表示自己當時進入「微睡眠狀態」,記憶力缺失,讓二審法官改判無罪。
▲婦人被懷疑偷竊男裝外套。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鄭婦當時試穿價值4599元的男裝外套,之後又將自己的女裝外套穿上,直接走去結帳,但結帳時只付了女用保暖衣、衛生紙、脫脂鮮奶、酪梨油等其他商品的錢,由於男裝外套下擺較長,被賣場巡查員眼尖發現,懷疑鄭婦企圖偷竊,直接報警處理。
▲婦人解釋自己平常就會來賣場購物,且金額不小,根本沒必要偷竊。
高雄地院一審依竊盜判鄭婦拘50日,得易科罰金。但鄭婦不滿上訴,表示自己經常到好市多購物,金額從100元到33984元都有,沒必要偷4599元的外套,更拿出醫院證明,指自己患有嚴重睡眠呼吸終止症、重症肌無力、高血壓、疑記憶力缺損、輕度認知功能障礙等,事發當時她進入「微睡眠狀態」,根本不知道自己穿著一件男裝外套。連鄭婦熟識的菜販也表示,鄭婦經常買了菜卻忘記拿,1個月至少忘3次。
高雄高分院判斷,好市多沒有拿出監視器畫面證明鄭婦行為舉止是否異常,無從判斷是否進入微睡眠狀態,斟酌醫院證明及婦人證詞後,改判鄭婦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