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被檢調查出,涉嫌指示子公司掌控的境外公司「GC」違法放貸給「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境外紙上公司「J&R」逾50多億元。北檢複訊後,昨對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李俊傑妻子廖怡慇3人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今(18)日清晨開完羈押庭後,於下午1時許裁定何壽川等3人羈押禁見。
北院表示,經綜合研判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犯罪事實、既有客觀事實證據、個案情節及訊問被告何壽川等3人所得心證,足以使本院相信,被告何壽川等3人涉犯證券交易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背信罪嫌,被告張金榜涉犯商業會計法之製作不實憑證登載會計帳冊罪嫌、證券交易法妨害主管機關調查變造有關紀錄罪嫌,被告張金榜、廖怡慇另涉刑法湮滅刑事證據罪嫌之高度可能性,且3人的行為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參以本案重要關係人李俊傑、黃緒宗尚未到案,有事實足認被告張金榜有勾串被告何壽川、李俊傑、黃緒宗之虞。
據悉,何壽川於羈押庭時,否認主導永豐餘認購Star City可交換公司債案;張金榜則辯稱自己僅有工程專業,並無財經專業,陳述刻意淡化自己在投資案中的角色,使本案案情陷於晦暗之虞;廖怡慇則辯稱,僅負責三寶建設在臺灣的業務,她不清楚境外公司的運作情形,但此陳述與證人證述情節有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