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43歲的台中婦人廖惠麗在12年前因腸阻塞到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看診,插完鼻胃管之後竟成了植物人,至今仍在住院當中。家屬向醫院求償3100萬元,從一審至更一審均勝訴,但在二審卻遭到情況逆轉被改判敗訴。廖女丈夫失望控訴:「這是一個不公平的判決!」律師替他上訴至最高法院,希望能依規定展開言詞辯論。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此事發生在2005年,李永信帶著妻子廖惠麗與女兒回台中娘家,妻子因腹痛掛急診,經檢查有腸阻塞現象而住院,醫師建議可透過腸胃管排出脹氣及進行灌食,在插管前廖女持續出現心跳(心搏)高達每分鐘160下及呼吸困難的現象,但實習醫師插管之後,心跳卻降到50下,血壓也下降,最後因腦部缺氧變成植物人。
全家被折磨12年,痛苦無法形容,這個改判結果讓李永信忍不住崩潰痛哭,他在受訪時說:「改判結果像是晴天霹靂,變成我得償還積欠醫院上千萬元的醫藥費用,我不知道司法的公平正義在那裡?」
李男控告醫院未盡注意義務要求賠償,歷審經過多次鑑定,法官均認定醫師未確認廖女為何有心跳過速、呼吸困難症狀,且無必須插管急迫性,卻逕行插管,導致鼻胃管刺激喉嚨發生迷走神經反應,心跳受抑制變慢,缺氧變成植物人,判醫院賠償3100萬元。
更二審卻改判,認為插管前已注意到廖女有心跳過速的症狀並給予相關藥物,考量到廖女多日未進食,醫療團隊有經評估才決定放置鼻胃管,法庭認為插管符合醫療常規,醫療團隊有盡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改判李永信夫妻敗訴。
如遭駁回上訴案,李男即得負擔12年逾千萬元的醫藥費,律師認為醫院應該確認廖女心跳過速現象減緩,風險解除才能決定放置鼻胃管,更二審對事實做切割片段認定不妥,決定替李男上訴,要求最高法院不該「以半頁篇幅,就發回更審」,希望開辯論庭讓雙方把話說清楚。
▲示意圖;非當事人/攝影者jimulder1109, Flickr CC Lic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