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38歲許姓男子,在去年透過交友軟體,以每次3000元外拍酬勞,約出來台唸書的中國籍女大生,卻對女大生指姦、強行拍攝裸照,甚至只願付半價的1500元酬勞另要求上床,並以裸照要脅,女大生不甘受辱怒向警方報案。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許男4年徒刑,強制、恐嚇罪部分另應合併執行1年。
女大生指控,接下外拍工作被帶到摩鐵後,許男要求她換上曝露衣服拍照,拍攝過程中找藉口對她上下其手,亂摸她的身體並以手指性侵她,她反抗後許男才停手並央求她繼續拍照。豈料許男突然撕開她內衣偷拍,離開時不但只付了1500元,還拿露點照逼她性交易。
▲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女大生控訴,許男甚至傳訊威脅「下面也有露點」、「妳不希望同學看到這些照片吧」、「照片我都上傳網路備份,妳敢出賣我就兩敗俱傷」、「好好跟妳講,要妳配合,我有我的考量,不要跟我討價還價,要再一次撕破臉,我沒差」,試圖以裸照逼迫她就範。
女大生報案後,許男辯稱是在街頭搭訕,雙方談妥性交易價碼就前往摩鐵,都有經過女大生同意,露點照則是不小心拍到的,警察到場他才知道有拍。不過許男說詞不被採信,女大生指證歷歷且留有雙方對話證明,法官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許男4年徒刑,強制、恐嚇罪部分另應合併執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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