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已婚的黃姓男子,透過臉書認識一名同樣已婚的蕭姓人妻,兩人發展出地下情,還時常用手機互傳鹹溼訊息,黃男甚至還將自己的下體照傳給蕭女,之後,因黃妻發現老公手機訊息,姦情才因此曝光。黃妻憤而向蕭女提告,而蕭女的老公也發現自己被戴綠帽,因此也反告黃男,最終法官判定黃男須賠蕭夫40萬、蕭女應賠黃妻30萬元。
▲示意圖(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黃妻發現老公曾傳給蕭女「想射精給你」、「明天可以跟妳打炮嗎」等訊息,而蕭女則回「昨晚有自己打出來嗎」、「想給你幹」,並傳送兩人的喇舌照,雖然蕭女有提醒黃男要將照片刪除,但黃男不僅沒刪,還回傳一張自己的下體照並寫道「有毛的,你喜歡的。」
發現手機訊息後,黃妻憤而提告,主張蕭女害她婚姻破裂,應賠償500萬元,而蕭女丈夫也因同樣理由提告黃男,要求賠償200萬元。法官審理時,蕭女辯稱不知道黃男已婚,強調兩人並未發生關係,且黃妻侵犯她和黃男的隱私權。黃男則表示這行為是倆情相悅,而且他已受到婚姻破裂的懲罰,應減輕他的賠償責任。法官審酌後,判定黃男須賠蕭女丈夫40萬元,蕭女則須賠償黃妻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