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保二總隊刑警大隊偵一隊日前接獲報案,指出網路拍賣充斥法國名牌「yoyo」嬰兒手推車的仿冒品,警方歷經連月追查,本月5日見時機成熟,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新北市三重區民宅查緝,一舉起獲仿冒「yoyo」商標嬰兒手推車及配件共25件,警方遂將甄姓女賣家帶回偵辦,訊後依違法商標法移送法辦。
▲警方查獲仿冒「yoyo」商標嬰兒手推車及配件共25件。(圖/翻攝畫面)
警方表示,法商Babazen公司生產的嬰兒手推車,具有重量輕、收納體積小及外型設計感佳等特點,深受全球時尚媽咪喜愛,就連電影《神力女超人》的女主角Gal Gadot也是愛用者,由於一台手推車要價16800元,不肖網拍業者認為有利可圖,遂從淘寶網購入大陸製的仿冒品,再以正品1/6的價格販售牟利,造成代理商損失慘重,憤而提出告訴。
▲《神力女超人》女主角Gal Gadot也是此款手推車的愛用者。(圖/警方提供)
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赫然發現仿冒品採用「yoya」商標,與正品「yoyo」商標極為相似,此外,手推車的外觀、設計及高度與正品近乎完全相同,甚至連使用者手冊也抄襲原廠內容,企圖混淆消費者之判斷,仿冒品每台僅需2500元即可購得,因此網路銷量一直居高不下。
保二總隊歷經長期蒐證,日前率隊前往新北市三重區民宅搜索,一舉查獲手推車3台,以及各式零組件等證物,並將甄姓婦人帶回警局偵辦;甄婦向警方表示,她是透過淘寶網向大陸廠商進貨,並採用廠商照片刊登販售文,對方聲稱該品牌已在大陸註冊,保證合法,她才會每週固定集單下訂,未料竟是賣到仿冒品,警方對其說法持保留態度,訊後仍將她依商標法移送法辦。
▲警方查獲仿冒嬰兒手推車外箱標示為簡體字。(圖/翻攝畫面)
警方呼籲,依據我國商標法第 68條之規定,未經商標權人同意,為行銷目的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為侵害商標權;此外,依據我國商標法第97條之規定,明知仿冒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由於業者每週訂貨,警方這次查獲的數量並不多。(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