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食藥署今(29)日發布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提高食鹽中的碘添加量,提高到20至33毫克/公斤,新制於7月1日實施。
國健署指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最新發布的資料,目前全球仍有54個國家的人民處於碘缺乏狀態,包括英國、丹麥、挪威及紐西蘭等先進國家。根據該署「2010-2013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之尿液碘濃度分析計畫」分析結果,102年我國6歲以上人口的尿液碘濃度中位數為96微克/升,有51.9%國人尿液碘濃度低於世界衛生組織所建議碘濃度下限100微克/升。
國健署強調,碘是維持甲狀腺功能的必須營養素,甲狀腺分泌的甲狀腺素可促進身體代謝及組織生長,缺乏時容易覺得疲倦、怕冷、甲狀腺腫大及造成心智功能障礙,也會因為代謝變慢容易變胖。
對此,經專家會議研議及風險評估結果,為了補充國人碘營養素之來源,食藥署已於105年11月1日公告訂定「包裝食用鹽品之碘標示規定」,規範加碘或未加碘鹽品之品名、醒語等標示,使消費者快速且明確了解食鹽產品資訊,兩規定將同步於今年7月1日實施。
另衛生機關對於市售食品的食品添加物持續進行監測,如發現有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至300萬元罰鍰,以維護民眾飲食健康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