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45歲的賴姓男子,暗戀五專時期的李姓女同學,儘管二十年過去,賴男已經結婚生子,仍對李女極有好感,而且也以為對方有交往之意,遂想要窺探李女生活狀況及交友情形,他趁著接送李女回家的機會,暗中取得對方的感應磁扣及鑰匙。
去年八月間,賴男趁李女外出之時,三度偷偷潛入她房間,還帶業者前往勘查,再聽從對方建議,將煙霧檢測器線路剪斷,然後裝入針孔式的監視器,藉以監控李女的一舉一動,賴男屢試不爽,最後一次進屋查看時,被對方當場抓包,李女立刻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找來監視器廠商進行檢測,這才發現自己遭到偷拍,憤而對賴男提出告訴。
新北地院日前依侵入住宅及妨害秘密等罪,分別判賴男10月徒刑及拘役40日,李女另提200萬元賠償金,賴男則認為,雖然他偷拍行為長達一年半,但這應該只是侵權行為,再者,兩人在五專時期認識,之前李女便十分依賴他,時常第一時間跟他分享心事,他也基於對李女有深刻情意,才會特地排開時間,付出時間用心對待,加上李女已將本案揭櫫媒體,使他身敗名裂,請法官酌金額,法官審理後判賴男賠償30萬元慰撫金,其餘費用均駁回,可上訴。
▲賴男潛入李女家中裝設針孔鏡頭監控一舉一動。(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