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通過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建商「囤房稅」調降至1.5%,財政局長陳志銘今(6)日說,建商應設法出清餘屋,1年後檢討稅率和合理銷售期,且專案列管近4000戶新成屋。
▲北市議會通過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圖/資料照)
台北市議會臨時會昨天通過「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其中引發外界討論的是起造人所興建待出售的住家用房屋,應適用何種稅率和合理銷售期。
財政局表示,市府原本提案主張稅率2%,後來同意採用財政部函示的1.5%稅率及1年銷售期,經府會協商,維持法規委員會3年銷售期版本,但有部分議員和市府看法一致,認為3年銷售期過長。
財政局長陳志銘說,為避免外界認為3年銷售期會無限期延伸,決定在1年後檢討適用稅率及合理銷售期。
他強調,議會通過1.5%稅率,已減輕起造人持有成本,希望可反映降低房屋售價,且建商應設法出清餘屋,若認為可暫時撐住房屋售價,北市府會立即提送新適用稅率及合理銷售期的修正版本讓議會審議。
陳志銘說,從民國103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止,北市累計有1萬1754戶新成屋需課稅,其中出售有6486戶,目前未出售的有5268戶,包含此次修法後受益的3945戶。
他表示,此次議會通過修正案是要解決未出售的3945戶新成屋,已決定專案列管,並透過建案及實價登錄掌握新成屋銷售狀況,若1年後仍未售出,會檢討稅率和銷售期。
陳志銘說,房市目前已走到降價風潮,且台北已連續2個月成交量達2000件,房市看似逐漸回穩,建商應利用調降1.5%稅率期間,積極降價並出售餘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