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台灣菸酒」公司在高雄駁二特區的3棟建築物,3年前被高雄市政府列為「暫定古蹟」後,主張高市府所作的行政處分違法,提起訴願被駁回後,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定,高雄市政府作成「暫定古蹟」處分的程序違法,今(7)日判決高雄市政府敗訴,全案定讞。依此判決,如果台灣菸酒能舉證,證明因此處分受有損失,可聲請國家賠償。最高行認為,當初認定這些建築為暫定古蹟的審議會,未經合法程序組成,因此這項處分的形成自然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