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62歲林姓男子20多年前當著兒子的面,持刀猛砍老婆頭部,導致老婆當場死亡,更在幼子心中留下嚴重陰影。林男服刑15年後出獄,窮困潦倒又出車禍,向法院訴請成年兒子扶養,遭兒子悍然拒絕,法官考量認為拒養有理,駁回林男請求。
80年4月1日晚間,林男和妻子發生嚴重爭吵,發怒拿起菜刀猛砍妻子頭部致死,刀起刀落,一旁就讀國小的兒子全看在眼裡。目擊母親被父親殺死衝擊他幼小的心靈,造成兒子一輩子難以抹滅的陰影。
▲圖/攝影者Mr Seb, flickr CC License
林男砍殺妻子逃過死刑,服刑15年後出獄生活陷入困境,又出了車禍行動不便,向法院訴請要求兒子負起扶養責任。
然而林男兒子斷然拒絕,當庭表示父親砍死媽媽那一幕成為可怕的夢魘,至今一直揮之不去,他無法原諒父親,20多年來兩人從未見面,親情早已消失,請求法官免除他的扶養義務。
對此,法官引用民法1118條之1規定,對負扶養義務者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林男當著兒子的面砍死老婆,對兒子造成極大創傷,符合該規定,拒養有理,駁回林男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