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國瑞、黃瀞瑩/宜蘭報導
投訴不成反被打臉!10日晚間,林姓男子騎機車到路口超商繳費,被警方攔下開設未打方向燈罰單,但他認為只是停靠路邊,認為員警故意找碴,氣得投訴媒體,事後反被警方公開行車紀錄器,畫面清楚錄下違規事實,這讓他不僅自打嘴巴,也得吃上罰單。
林姓男子表示:「我沒有怎麼樣啊!為什麼我要給你看證件?」員警表示:「違規啊!」林姓男子又表示:「我哪有違規!」超商前,男子遭到員警攔下要求配合盤查,但男子不滿,拒絕出示證件。林姓男子表示:「你們太誇張了啦!你們就是要找我麻煩啊!」員警表示:「我沒有要找你麻煩。」僵持半小時,男子非常氣憤,認為自己沒有違規警方卻故意找碴。
▲林姓男子與員警在超商前面僵持半小時,男子認為員警刻意找碴。
宜蘭10日晚間林姓男子騎乘機車從負郭路到泰山路口超商準備繳費,一下車就遭到員警盤查,說他轉彎沒打方向燈,男子聲稱自己是停靠路邊並且車速很慢,認為警方刻意找碴、硬凹開單,氣得投訴媒體。
▲男子認為自己並沒有錯,氣得投訴媒體。
員警陳佳祺表示:「他辯稱說只是要靠邊停車,至於靠邊停車的部分他認為說是不需要打方向燈的。」但警方事後公布行車紀錄器,清楚錄下男子違規事實,男子沒有打方向燈。畫面上林姓男子騎著機車,在前方路口右轉,確實沒打方向燈,依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轉彎或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可處600到1800元罰款,警方強調開單取締都有所憑據。
▲警方公布行車紀錄器,清楚記錄男子轉彎卻沒打方向燈。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600至1800元罰款。
林姓男子違規在先還說自己冤,現在影片曝光遭打臉,反而得吃下上千元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