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珮汶/台北報導
台北捷運乾淨、衛生受到外國觀光客喜愛,但許多旅客有時還是會在車廂飲食、嚼食口香糖,台北捷運公司表示已多次提醒旅客,未來將更加強宣導,如經查獲依大眾捷運法,最高可處7,500元罰款;另外,未依規定使用車票乘車,除補繳車資外,也須支付票價50倍違約金。
台北捷運表示,已多次提醒旅客,進入捷運系統內禁止飲食和嚼食口香糖、檳榔,但今年1至5月查獲旅客違規飲食案件為256件,而去(105)年取締案件總計507件。提醒民眾只要在捷運系統內,請不要吃東西、喝飲料及嚼食口香糖、檳榔,違規者將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處罰。
另外,旅客違規使用票卡,今年1至5月查獲違規案件有770件,其中冒用敬老愛心卡者367件,無票或票卡未感應出入車站者403件。而去(105)年取締案件總計1,536件,其中冒用敬老愛心卡者818件,無票或票卡未感應出入車站者有718件。呼籲旅客勿存僥倖心態,以正確方式感應票卡,並確認閘門螢幕顯示綠色通行箭頭,即可順利通過全自動驗票閘門,如發現車票無法刷進或刷出,請務必先洽站務人員處理。
▲台北捷運。(圖/資料照)
依據大眾捷運法第49條規定,旅客如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車票乘車,除補繳票價,應再支付票價50倍違約金。以單一旅程最低票價20元計算為例,若旅客冒用或以尾隨他人出站等方式逃票,經取締並查證屬實,同趟旅程必須支付「車資」1,020元(原車資20元+違約金1,000元)。
目前使用電子票證搭乘臺北捷運,車資可享8折優惠,持敬老愛心卡及社福卡,依普通卡優惠車資再享對折(即4折優惠)。北捷強調,敬老愛心卡及社福卡必須為本人使用,不要隨意借給他人;若幫他人保管,請與自身票卡分開存放,避免誤刷或誤感應,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