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中低收入的女子(化名小曼)因為沒錢又沒有謀生能力,平常以賣淫賺取金錢,得到最起碼的溫飽,但他在2年前收留了同母異父才16歲的妹妹小雅(化名),養活不了妹妹,竟然把妹妹也推入火坑,以每次500元的代價幫妹妹媒介性交易對象,直到妹妹懷孕並生產,醫院通報後警方循線查獲,這名姊姊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徒刑10月。
▲推16歲妹入火坑!親姐仲介恩客一次五百。(資料照)
事發時2013年,小雅輟學投靠同母異父的姊姊小曼,兩個人都沒有一技之長,小曼與小雅商議透過賣淫謀生,平常小雅自己會上網開拓客源,但大部分的生意來源都是姊姊以前的恩客,小曼以每次500元代價,仲介妹妹賣淫,並親自用機車接送。以一~二週一次的頻率賣淫,而由於小雅才剛滿16歲,價格又超便宜,某名恩客趨之若鶩,至少和小雅發生3次性交易。不過賣淫半年後,小雅發現自己懷孕,並在11月生產,醫院通報警方而查獲此未成年性交易案件。法官審酌小曼不顧妹妹未成年,媒介性交易影響身心發展,考量她坦承犯行有悔意,而且沒有以非法手段壓榨被害人,由於最低法定刑是1年以上,酌情減刑,判徒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