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特偵組偵辦國民黨疑賤賣黨產的「三中案」,歷經近10年偵查,查無犯罪具體事證,全案簽結。但北檢獲報調查前立委蔡正元涉嫌侵占中影減資款,今(18)日向法院聲押禁見蔡正元。
中影相關案件大事記:
--2006年7月19日,中影召開董事會決定減少董、監事席次,並授權董事長蔡正元可採議價方式處分公司資產。行政院發言人鄭文燦表示,此舉傷害占16%股權的官股權利,財政部將提出抗議,並委託台銀、土銀、農銀依法提出訴訟。
--2007年1月11日,中影前副董事長莊婉均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蔡正元涉嫌侵占和偽造文書罪嫌。
--2007年1月24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表示,中投公司在去年將中影公司賣給買方羅玉珍與莊婉均,鑒於蔡正元並非買方,且與莊婉均衍生糾紛,為恐損及中影公司權益,中投公司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假處分聲請凍結蔡正元及所有董事等職權。
--2007年1月25日,行政院新聞局長鄭文燦宣布撤銷中影公司的電影事業許可證變更登記;蔡正元表示,公司財務都交給會計師簽證處理,新聞局的作法是政治施壓。
--2007年7月29日,蔡正元發表公開聲明:即刻辭去中影公司董事長一職,將經營權提前交付郭台強,粉碎「戀棧」謠言。
--2007年9月5日,莊婉均控告蔡正元侵占中影股權案,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無積極證據證明蔡正元犯罪,予不起訴處分;另外,蔡正元反控莊婉均誣告部分,檢察官也予不起訴處分。
--2008年7月8日,蔡正元不滿正崴精密公司董事長郭台強、羅玉珍夫婦給中國國民黨的陳情書中,指涉他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有掏空之嫌,向台北地檢署提出誹謗告訴。檢方偵辦後,認為郭台強等人並沒有要求國民黨散布陳情內容,且所指涉並非全然無據,予兩人不起訴處分。
--2010年6月8日,莊婉均被控在任內以購買辦公大樓等名義,侵占中影公司資金新台幣7億4932萬餘元。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侵占等罪將莊婉均起訴。
--2010年6月17日,蔡正元被控在中影董事長任內,侵占中影轉投資中影建設的771萬餘元,還將董事長座車低價過戶給自己,士林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等罪,將他判刑1年10月。
--2011年5月11日,蔡正元被控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涉嫌侵占中影公款。法院一審以侵占、背信等罪判處蔡1年10月,但高院二審逆轉,改判蔡正元無罪,全案定讞。
--2011年7月1日,前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遭控利用監管財務之便,長期、大量挪用中影款項7億多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以違反銀行法判處莊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
--2014年8月4日,特偵組偵辦國民黨疑似賤賣黨產的三中案,歷經近10年偵查後,認定國民黨沒有賤賣中視、中廣和中影等資產,查無犯罪具體事證,將全案簽結。
--2016年5月20日,中影董事長郭台強,指控蔡正元9年前擔任董事長時,利用減資手段將利益輸送自己。最高法院判決蔡正元需賠償中影1億7260萬8249元確定。
--2016年12月14日,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發言人施錦芳說,16日舉辦的中廣和中影土地移轉預備聽證程序,除將釐清中影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外,也要釐清移轉內容是否賤賣,以利後續聽證。
--2016年12月15日,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民國95年4月出售中影公司82.56%股權時,已依規定進行鑑價,且當年在民進黨主席告發後,經特偵組調查於103年偵查終結,無查出涉及不法事證。
--2017年4月10日,不當黨產委員會表示,中影交易案雖由特偵組簽結,但黨產會調查過程中仍發現疑義,將儘速釐清事實,如認定屬不當取得,將依黨產條例辦理。
--2017年4月11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表示,中影案2014年8月特偵組以行政處分草草簽結,關鍵人物前總統馬英九沒有約談,相關卷宗也未移交質疑吃案,北檢應重啟調查約談馬英九。
--2017年7月11日,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表示,將在8月16日針對中影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舉辦聽證會。
--2017年7月18日,台北地檢署調查蔡正元涉侵占中影減資款、不法所得約3.7億多元案,蔡正元、洪菱霙夫妻赴北檢接受複訊。檢方訊後依涉背信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蔡正元;並依背信罪嫌諭令洪菱霙以3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蔡正元因中影弊案遭約談(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