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查驗桶裝飲用水 7件營養標示違規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今(31)天公布今年度市售包(盛)裝飲用水查驗結果發現,有阿波羅純淨水廠有限公司、華生水資源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尊泉有限公司等7件自製的桶裝水營養標示不符規定,已令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今(31)日公布今年包(盛)裝飲用水抽驗結果,標示不符規定者共計7件。(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台北市衛生局今(31)日公布今年包(盛)裝飲用水抽驗結果,營養標示不符規定者共計7件。(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此波包裝飲用水外包裝標示查核,台北市衛生局查驗發現,7件桶裝水的營養標示不符衛生福利部公告的「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該局表示,不符合規定的業者包含阿波羅純淨水廠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377號)自製的純水(製造日期:2017/5/3)營養標示格式不符,且未標示糖含量);華生水資源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行忠路66巷2號1樓)自製的華生-純淨水(製造日期:2017/5/3)營養標示鈉含量未以整數標示, 且標示「每250毫升」與規定的「每100毫升」不符);尊泉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21巷10弄18號)自製的尊泉包裝飲用水(製造日期:2017/5/3)營養標示格式不符。

華德氏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174巷12號)自製的包裝飲用水(製造日期:2017/5/3)營養標示格式不符,且未標示糖含量
;弘琪興業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安康路93巷2弄3號)自製的弘琪包裝用水(製造日期:2017/5/3)營養標示格式不符,且未標示糖含量。

以及艋舺蒸餾水行(台北市內湖區潭美街547號)自製的艋舺純淨水(製造日期:2017/5/3)營養標示格式不符,且未標示糖含量、鈉含量未以整數 標示);統益蒸餾水廠有限公司(台北市南港區重陽路504巷1弄1號)自製的太平洋蒸餾水(製造日期:2017/5/3)營養標示格式不符,且未標示糖含量)。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王明理說,營養標示違規者已令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的規定,爰依同法第47條第7款的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包裝飲用水產品時,應注意水源別、水源地、產品標示是否有廠名、廠址、電話號碼、產品是否在有效期限內、瓶蓋瓶口是否緊密完封、容器外型無凹陷,並仔細觀察產品外觀,切勿購買含有懸浮物或雜質的商品,發現產品有上述現象,請不要再飲用,如對產品的生菌數含量有疑慮,建議可煮沸後再飲用。

該局強調,任何純淨水長期放置或儲存都會變質,且開封後的包裝水放置室溫或冰箱中,細菌數都會增加,因此民眾應注意包裝飲用水是否包裝完整,並存放在陰涼處,避免陽光照射或放置車箱內,開罐後宜儘早飲用且空瓶也不適合重複盛裝飲用水使用,以減少塑化劑溶出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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