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網路維權平台「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 遭判4年

大陸網路維權平台「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被指控「尋釁滋事」,昨(3)日遭判刑4年。他不服判決,隨即提出上訴。盧昱宇的友人表示,盧昱宇不會因被打壓而屈服,仍會堅持信念繼續為人民發聲。

美國自由亞洲電台中文網報導,被關押1年多的盧昱宇,昨天在中國大陸雲南省大理市法院被判入獄4年。

盧昱宇代表律師蕭雲陽表示,盧昱宇認為判刑不合理及刑期過長,不滿意判刑結果,已要求律師為他向法院提出上訴。

盧昱宇的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朋友則表示,中共當局可能不願意有維權人士到法院旁聽,將案件低調處理,網路上或盧昱宇友人都沒有庭審的消息,估計到庭旁聽的人數應該不多。

這名友人表示,中共當局對民眾的言論自由愈來愈收窄,這次對盧昱宇的判刑,就是要警告民眾不要在網上發表不利政府的消息及言論。但盧昱宇一直都堅持自己的信念,絕不會畏懼打壓,日後刑滿出獄,一定會繼續在網上為人民發聲。

▲盧昱宇與女友李婷玉(圖/翻攝自中國政治犯關注博客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非新聞」創辦人盧昱宇和李婷玉,2013年起整理發布中國大陸各地發生的群體事件,包括農民抗議徵地、工人罷工、業主維權等。

2人在2016年6月15日被中共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名拘留,同年7月被正式批捕;2016年11月,無國界記者組織將2016年度新聞自由獎的公民記者獎頒給2人,以表彰他們為新聞自由付出的精神和勇氣。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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