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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偷情人夫全裸遭抓姦 「小王」沒事她得賠百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潘姓女公務員,5年前透過朋友結識一名王姓人夫,王男不顧自己已婚身分,兩人透過通訊軟體聊鹹濕對話,4、5年期間幾乎每個月一次相約在溫泉旅館、運動會館等地發生30多次性行為,王男的劉姓妻子去年3月闖門抓姦,才讓此事曝光,事後潘女被判相姦罪5個月、賠償劉女100萬。

2012年起,潘女和王男透過朋友相識、相戀,不顧對方人夫身分,不僅互傳鹹濕對話,且4、5年期間兩人多在基隆溫泉旅社、運動會館幽會、做愛,劉女發現丈夫行為怪異,休假常不在家、老躲在房間滑手機,偷看手機後才發現外遇,氣得報警抓姦。

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地院

▲基隆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去年3月潘女再和王男到旅社偷情,完事後兩人正裸身溫存聊天,劉女掌握丈夫行蹤,帶著警察闖門,潘女、王男毫無防備,警方隨即查扣沾有精液的被單,事後劉女心軟原諒丈夫,但因婚外情身心靈備受折磨,要求潘女給予精神賠償200萬,法官認定潘女非無判斷是非能力之人,還破壞他人家庭,因此依相姦罪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15萬元,另外民事部分則須賠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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